成立审计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章程;办公场所;符合要求的自有资金;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审计师以上资格的执业审计师;法定代表人。审计事务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。
审计事务所的工作人员,依法包括以下人员:
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事业编制内的人员。
聘请的离退休专业人员。
招收的劳动合同制人员。除此以外,审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党政机关的人员,都不得在审计事务所兼任职务。
审计事务所业务人员的审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定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办理。
审计机关对于严格遵纪守法、工作成效显著的审计事务所及其工作人员,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。
文章来源于互联网:审计事务所成立的条件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本站原创发布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,禁止复制、盗用、采集、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、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